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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制身股、银股与期权的动态交互关系

时间:2017-10-09 来源:慧聪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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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股

身股将知识、劳动与员工的忠诚纳入股权范畴,参与企业利润分配,而且可以有条件的拿大头。合理扩充与完善了共享制的所有制概念,使共享制从空想进化为可操作实施的思想与理论。我们是通过建立共享制改革所有权制度而提升分配制度,不是在旧有代理制的框架中,简单对分配制度作修修补补。

身股解决的是企业内不拥有有形资产产权的员工(多数是穷人)的利润收益权问题,主体归经营者。必须实行有能者上,无能者下的原则。企业可科学划小核算单位,在分级、分块儿的利润中心,独立实施身股分红激励。企业越大,享有身股人数会越多,故身股所有者的流动性肯定大于银股的所有者。因此,绝大多数人不能有决策权。身股以劳动——人的“能”为股,你不在了“能”便消失,所以不能转让和继承。这样身股既解决了受益权合理的广泛性扩充,又坚持了效率优先的原则,创立了企业初次分配过程中,公平与效率更完美的结合。


银股

银股解决的是企业家控制权及受益权的双重问题。必须坚持在身股收益者大增时,保证产权人格化和企业家引领的标准不被改变。故银股拥有者相对于身股拥有者的人数必然会少很多,而且更应该稳定。所以银股必须拥有继承权和决策权。绝大多数企业家是从拥有银股控制权的人中产生,身股拥有者则多数是拥有企业家精神的经理人。

在保证产权人格化与企业家引领基础上的身股改革简单易行,一听就懂、一学就会、一改就灵,使建立企业共享制股改的实践能够迅速扩大,并在这种实践中得到完善。



期权

在现实共享制股改中,身股、银股相对独立、相互制约、相互关联,又有条件的发生转化。期权概念的融入使身股与银股的实施变得更为灵活多样和规范,完善了身股与银股结合身股为大的所有权制度,实现了与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对接的共享制特点。身股、银股与期权的实施,根据企业的特征不同,在每一个企业的股改实施中都是极其个性化实施的,几乎没有相同和非常相似的可能。身股、银股和期权在实施中会有交叉,再加上相应的限制条件,便有了无穷的变化和魅力。